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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电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天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微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天微电子2023年年度利润 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