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电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独立董事柳锦春先生、陈旭东先生、祁康成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要求,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柳锦春先生、陈旭东先生、祁康成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有 3 人,分别为柳锦春先生、陈旭东先生、祁康成先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