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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电子: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 与会监事签字: 王 燕(签字): 李慧海(签字):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