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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东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苑东生物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