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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裕太微"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现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 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意 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 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