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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睿雷达: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688522Naruida(688522)2024-04-19 10:31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 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提供被提名人的有关资料,负 责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1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