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前生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前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科前生物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500 万股,发行价格 11.69 元/股,新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 122,74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571.7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4,17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