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前生物: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2024年6月17日 1、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罗飞先生、王宏林 先生、王晖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 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