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物联: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秦 川物联")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秦川物联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 --- | --- | | 1 |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 |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 | | |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 保荐机构已与秦川物联签订 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 | | | | 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 | |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