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辉光电: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 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公司")于2024 年4月19日收到贵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 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会计师" )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作出如下回复,请予以审核。 一、关于经营情况 问题1、关于营业收入。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07亿元, 同比下降27.55%,主要原因系2023年前三季度AMOLED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 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分季度看,公司第四季度实现收入10.14亿元,环比增长 55.66%。分地区看,境内收入18.41亿元,同比下降43.04%;境外收入11.66亿 元,同比增长27%,同时公司前五名客户第四名、第五名为新增。 请公司:(1)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市场竞争以及同行业可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