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气体: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钢气体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以 下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等价有偿"的原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 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的,应以成本加合 理利润的标准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1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 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四)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