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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气体: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 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 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 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 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 1 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同一信息,不 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 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前款规定的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