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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688556Qingdao Gaoce(688556)2024-07-15 10:21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 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一节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财产,对股 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1名。 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四)未达到本规则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 由董事长审批。董事会制定董事长工作细则,明确董事长的职责权限; (五)《公司章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