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海 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 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方的追认及确认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是按照评估报告确定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字: 2023 年 12 月 29 日 范文明 周泳全 2023 年 12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