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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AN042-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4] AN042-1 号 致: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闫勇(以下简称"增持人") 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