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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科轨道:铁科轨道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688569TKRT(688569)2023-12-29 08:42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条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 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 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应当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 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 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 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