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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科轨道: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88569TKRT(688569)2024-02-01 08:58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上刊载了《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