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科轨道: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二〇二四年九月 1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 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