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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科技: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一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会 总人数的 1/3,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期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五条 未经《公司章程》或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 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