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科技: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6月)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 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重庆西山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