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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科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西山科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 本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 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鉴于直接持有公司 3.13%股份的股东郭毅军先生于 2024年 6月 17 目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上述临时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4年6月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6 月 18 1 西山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