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_3-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四年七月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 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 |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公司主营业务 39 | | --- | --- | | | 四、核查意见 40 | | 第七节 | 持续督导工作安排 41 | | 第八节 |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保荐结论 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