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 1000 传真:021-2051 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 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发出了《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