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作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对天合光能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 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 民币 3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