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天合光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157 号《关于同意天 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 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8,864,751,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为 6 年。截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 币 8,864,751,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8,650,279.85 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16,100,720.1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