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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年4月制定) 第一条 为了促进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 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但遇特殊情 况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