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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和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修订)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呈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