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宇医疗: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1 第一条 为完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 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