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通信:康希通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19 日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议事程序 3 | | 第六章 | 附则 6 |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