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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微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688661UIGreen(688661)2023-12-18 09:18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每年至少召开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如遇紧急情况,需 要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