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微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君安")作为正在 履行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和林微纳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 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 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9,874,453 股,发行价为每股 70.89 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73.17 元,扣除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