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会的组织管理和议事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及《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制定《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可以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五条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