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海泰新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激励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勤勉地履行岗位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 极性,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一章 薪酬制定原则 第一条 体现个人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和工作目标、责任大小相结合的原 则,强化员工的目标责任意识,促进公司和部门的整体绩效提高。 第二条 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促进持续不断的创新,保证薪酬与价值创造 和 贡献大小相符。 第三条 体现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公司品牌形象, 保证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包括: (一)公司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二)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 (三)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