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优新材: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 (2024 年 6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 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