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尔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八月 | 第一章 总 |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2 | | 第三章 | 募集资金的使用 3 | | 第四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6 | | 第五章 |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7 | | 第六章 附 | 则 7 |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监事会、独立董 事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 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 公司配合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 保荐职责,开展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持续督导工作。 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