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页起为签字页)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一次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 镇长安兴发南路 66 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4 日通 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秘书许学亮先生、财务总监叶建平先生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推举陈桂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发 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