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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 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 及参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