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 10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 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