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四年【】月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 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 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委派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