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赛博: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的职责权限,规范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