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赛博: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以及《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制定《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主营业 务范围外有偿或者无偿地以货币资金、委托贷款、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 向外部主体(包括参股公司)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借款; (二)承担费用; 第三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 第四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1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