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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科赛博: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 --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西 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 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的技术及业务骨干人 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