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 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的 各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关注其他相 关人士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组成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具备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