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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冉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 均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