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气:国光电气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事项进行 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