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 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回购股份资金上限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 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