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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一、 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天能控股、实 际控制人张天任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能投资、长兴鸿昊、长兴鸿泰、长 兴钰丰、长兴钰合、长兴钰嘉、长兴钰融分别自愿承诺自本公告日起未来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间如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 诺。如上述主体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其因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 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相关主体持股情况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愿承诺不减 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控股")、实 际控制人张天任先生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