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网安:关于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的回复公告
深 圳 国 华 网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 询建议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 服务中心的《股东质询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4〕17 号),对公司相关方关于 应收账款考核和业绩承诺的补偿情况,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公司收到《股东质询建 议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核实相关情况,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问题:近期,你公司公告,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游网安)的交易中,彭瀛、郭训平、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郑州众合)作为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仍未按照公开披露的内容履行补偿义务;此外, 由于智游网安未完成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需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其中彭瀛、郭训 平及郑州众合由于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目前尚未完成业绩补偿义务。 对于上述情况,投资者服务中心现依法行使股东质询建议权,具体如下。 根据公告,公司前期已经向彭瀛、郭训平、郑州众合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