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就外汇衍生品业务操作流程、交易品种 及其风险控制制度以及风险报告制度均作了详细说明,并明确了相关 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业务种类、交易品种、业务规模、止损限额、 独立的风险报告路径、应急处理预案等。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买进、 卖出和持有授权审批制度,授权程序及授权额度等事项均有书面依据。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信贷资金或募集资金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形,外汇衍生品合约和利率互换业务通常不占 用公司资金。 3.交易品种及期限: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融 资货币或投资货币相同币种的远期结售汇及其平仓、利率互换等,合 约期限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或不超过对应实货合同的期限。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进出口业务,存在大量外币收付需求,同 时也会产生大量存货、应收、预付等美元资产。近年来受国际政治、 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和利率震荡幅度加大,外汇市场风险显著 增加。因此公司拟通过开展金融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