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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000037Shen Nan Dian(000037)2023-12-22 07:5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由董事长提名,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